岁末年至在外奔波了一年的农民工,本应该拿着自己辛苦挣到的血汗钱回家团圆,可有的农民工还在为讨要薪水而四处奔波。1月4日,六名农民工在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拿到了他们讨要了两年的工资。
2022年5月,亭湖区公安分局接到了亭湖区劳动监察大队移交的一起某物业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六万余元的案件。接到移送案件后,分局指派文峰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江炀:“我们通过摸排走访,发现这个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在外面欠有大量的债务,所以说他存有侥幸心理,意思就是说他不是说故意不给这些人,实在是因为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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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了解到,该物业公司实际经营人杨某,共拖欠了在市区新港湾花园小区工作的保洁、保安六名员工2020年一年的工资共计69100元未发放。
农民工浦雨勤:“当时这个钱他给我们定的是年清制,就是一年,到(年底)12月底,跟我们账结清。在2020年的这一年,到了年底他人不见了,我们也无法跟他联系。”
民警经过大量走访摸排以及技术手段,在2022年8月将嫌疑人杨某抓捕归案。通过民警耐心地释法明理,杨某以及家人积极筹措了6万余元资金,由民警将拖欠的工资如数返还到6名员工手中。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江炀:“联系这个嫌疑人的家属,通过做他们的工作,来跟嫌疑人进行沟通和交流,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主动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共计69100元,发还给被拖欠的员工。”
今天上午,拿回一年工资的农民工将一面印有“深入群众解民忧 心系百姓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了文峰派出所表示感谢。
农民工刘明花:“没有想到,我们真的没有想到,感谢公安局、政府。”
农民工浦雨勤:“当时我们几个人考虑这些钱不可能要到了,承(蒙)各位领导关心和支持。”
警方表示,针对侵犯农民工权益、恶意欠薪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此,《今日民声》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能够合法经营,按时支付劳动者报酬,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