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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枪支 两男子非法猎杀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时间 : 2023-06-14 23:15:54   来源 : 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资料图)

野生动物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还有不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然而有人为了贪吃,不惜干违法犯罪的事!最终,为了“野味”的他们都“栽了”……

近日,我市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至阜宁县金沙湖风景区发现,有人用高压气枪捕猎鸟类,便迅速将相关人员控制。

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民警张先文:“在环湖北路巡逻的时候,发现有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我们就发觉不对劲,之后连忙下车查看检查,发现有两名嫌疑人非法持有枪支,同时在其摩托车上发现有其狩猎的两只麻雀和一只黑水鸡,均已被嫌疑人射杀死亡。”

随后,民警将涉案的嫌疑人马某某和陈某依法带至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民警张先文:“经南京警院中心鉴定,其猎杀的麻雀和黑水鸡为《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

经警方审讯,嫌疑人马某某和陈某二人对自己非法猎捕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陈某交代,为满足口腹之欲,两人抱着侥幸心理在阜宁县金沙湖风景区非法持枪狩猎,肆意杀害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嫌疑人马某某:“在网上看见人家国外视频,捕鸟的,引起了兴趣爱好购买的,(枪怎么来的?)在山东临沂进货,在高速路边口有人向我招手,兜售一支枪支还有一个高压气筒,还有铅弹若干。(他卖你多少钱?)1500元。”

目前,阜宁警方已对两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对两人用于非法猎捕的工具和1支作案工具气枪、22发铅弹进行收缴,同时对枪支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民警张先文:“警方提醒,枪支弹药是国家严格管控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持有,制造、私藏、贩卖、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有违反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民众要提高法律意识,任何涉枪涉爆行为都要三思而后行;同时,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不可猎杀、杀害、损毁野生动植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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