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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培育5000人 四川启动乡村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
时间 : 2022-05-25 14:08:39   来源 : 四川农村日报

从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市、区)培育10名“头雁”,全年培育1000名…… 5月24日,记者从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启动培训视频会上获悉,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一部署安排,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四川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5000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25万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头雁带动,雁阵齐飞。”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头雁”项目旨在通过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进行系统培养和综合支持,进而培养引领力、支撑力、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振兴骨干力量,打造一支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能引领一方、带动一方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已达到549万人,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

按照《方案》,“头雁”项目培育对象将按照个人申请、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确定。每一个培育对象应满足相关准入条件。其中包括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以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等。

每一个培育对象,可获得系统培育和综合支持。包括选择优质高校作为培育机构,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互助式培育。

“头雁”培育经费每人不超过2.5万元,由财政和带头人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支出部分不超过5000元,“每个人都要缴纳学费,旨在充分调动培育对象的积极和责任感。从而让大家的观念从‘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转变。”前述负责人表示,各地也应积极探索应用多种激励举措,给予“头雁”物质、精神等多方面奖励。

在产业扶持方面,“头雁”培育对象可获得省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和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相关评定、创建的政策倾斜。在其他激励保障方面,“头雁”培育对象还可获得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的优先推荐和重点考虑。

(全媒体记者 刘佳)

标签: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启动 四川农业农村部 四川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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